家庭妇女离婚后可以索要赡养费吗
我是一名家庭妇女,这些年一直在家操持家务,没什么收入。现在打算离婚,担心以后生活没保障,想知道能不能让对方给我赡养费,想了解下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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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妇女离婚后一般不能要赡养费。赡养费通常是指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支付的费用,夫妻之间不存在赡养义务。 不过,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比如一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就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况。 此外,如果离婚是因为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作为无过错方的家庭妇女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财产分割上,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等分割,但如果对方存在过错,家庭妇女作为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要是有子女且由家庭妇女抚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相关概念: 赡养费:是晚辈对长辈基于赡养义务而支付的费用。 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相互扶持、供养的义务 。 损害赔偿:指因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过错方应给予对方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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