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的夫妻离婚会怎么判?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提前了解下法院在判决领证夫妻离婚时,是怎么判定离还是不离的,孩子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分配,财产又会怎么划分呢?就想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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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领证夫妻离婚时,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 。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数额和期限双方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财产分割方面,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一般平均分割。不过,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子女在生活、学习、成长等各方面都能得到最好的条件和环境 。 离婚损害赔偿: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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