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能不能找他父母?
有人欠了我一笔钱,一直拖着不还。我找他本人要,他总是找各种借口推脱。我在想,能不能去找他父母,让他父母帮忙还钱呢?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做是否可行,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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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当他人欠钱不还时,是不能找其父母要求偿还债务的。这主要涉及到“债的相对性”这一法律概念。债的相对性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只有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还款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意味着每个成年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个人所欠的债务,是其个人与债权人之间基于某种法律事实(比如借款合同)而产生的,正常情况下,这份债务与他的父母并没有直接关联。父母没有法定的义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偿还债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这笔债务是父母与子女的共同债务,例如父母和子女一起向债权人借款,或者债务发生时父母进行了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债务。因为共同债务人都有偿还全部债务的责任,而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另外,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那么父母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子女的债务。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以所继承的财产价值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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