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泄密属于什么行为?


资料泄密指的是将原本应该保密的资料,通过各种途径透露给了不应该知晓这些资料的人。从法律角度来看,资料泄密可能涉及多种不同性质的行为。 如果是在商业领域,资料泄密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情况下,侵权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在国家层面,如果泄露的是国家机密资料,那性质就更为严重,可能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此外,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如果泄露的是他人的个人资料,也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违反该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或者处理个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给个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