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前任放在家里好几个月的东西扔了会被起诉吗?
前任之前把一些东西放在我家,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也不来拿。我想着留着占地方,就给扔了。现在有点担心,前任要是知道了,会不会去法院告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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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把前任放在家里好几个月的东西扔掉,是否会被起诉需要分情况讨论。 首先,前任放在你家里的东西,其所有权仍然属于前任,你只是代为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里你无偿帮前任保管物品,属于无偿委托保管关系。 如果前任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这些物品,并且没有给你处理这些物品的授权,而你在没有通知前任的情况下就将物品扔掉,那么你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若前任认为这些物品具有价值且因你扔掉的行为遭受了损失,他是有权利向你主张赔偿的,也有可能会选择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然而,如果前任长时间不取回物品,且你在合理范围内尝试联系前任但没有得到回应,同时这些物品的价值相对较低,那么你的扔掉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没有重大过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前任起诉,法院也不一定会支持他的诉求。但如果物品价值较高,你随意扔掉的行为很可能被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建议在处理他人物品时,尽量先与对方沟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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