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可以随便填写吗?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有点拿不准。不知道这里面的信息能不能随便写,万一是随便填的会不会有啥问题?我想了解清楚这里面的规则和后果,不想因为不懂而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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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不可以随便填写。下面从概念、法律依据和后果等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因大病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同时,第十三条明确指出,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如果随便填写大病医疗扣除信息,这属于虚假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一定要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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