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诈骗700多元是否可以立案?
我被人骗了700多块钱,心里很憋屈,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报警立案,让警察帮我把钱追回来。我不太清楚立案的标准是什么,想问问大家,被诈骗700多到底可不可以立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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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立案在法律里的含义。立案就是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在诈骗案件里,立案通常分为治安案件立案和刑事案件立案。对于治安案件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只要存在诈骗行为,不管金额多少,公安机关都可以按照治安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也就是说,你被诈骗700多元,是可以以治安案件的形式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 而对于刑事案件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情况下,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才会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所以,从刑事案件立案角度来说,被诈骗700多元通常达不到立案条件。 不过,虽然700多元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但公安机关依然会受理你的报案。他们会登记你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该诈骗行为涉及多人,累计金额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可能会按照刑事案件来处理。同时,即使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公安机关也会尽力帮你找回损失,对诈骗者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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