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了,可以不去法院应诉吗?


当面临被起诉离婚的情况时,很多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情绪上难以接受、害怕面对对方等,而产生不想去法院应诉的想法。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被起诉离婚后是否可以不去法院应诉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有权利决定是否亲自参与诉讼的。也就是说,被起诉离婚后,你从权利层面上是可以选择不去法院应诉的。但是,这种选择可能会带来一些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不去应诉,法院依然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认定案件事实。由于被告没有到庭进行答辩、质证等诉讼行为,可能会导致法院只能单方面听取原告的意见和证据,这样就有可能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对被告不利。 而且,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缺席判决可能会使被告失去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的机会。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被告不到庭,无法提供自己对财产情况的说明和相关证据,法院可能会根据原告的主张和现有证据进行分割,这可能会使被告少分或者无法分到应得的财产份额。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被告也失去了表达自己意愿和争取抚养权的机会。 不过,如果被告确实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比如因重大疾病住院、在国外无法及时回国等,应当及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求延期审理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参与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处理。 综上所述,虽然被起诉离婚后从权利上可以不去法院应诉,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建议积极应诉。通过参与诉讼过程,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在离婚案件中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