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了女婿的孩子,我们可以结婚吗?
我和女婿之间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现在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们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结婚,心里很纠结,也很害怕不被法律允许,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相关规定,到底能不能结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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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也就是说,结婚的首要条件是双方自愿。 然而,该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里所说的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从伦理和法律精神层面来看,您与女婿的这种关系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它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虽然您和女婿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从社会伦理道德角度,这种婚姻关系会对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冲击。 综上所述,尽管在法律条文上没有明确禁止您和女婿结婚,但考虑到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社会的普遍接受度,这种婚姻关系很难被认可和接受。同时,建议您妥善处理目前的状况,以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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