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之后是否可以报销后自费?
我在医院看病已经完成了定点,想了解一下在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费用能不能选择自费支付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规定,怕处理不当影响后续报销或者产生其他问题,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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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是可以在报销后进行自费的。这里涉及到几个法律概念,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医保报销,就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而自费则是指医保报销范围之外,或者报销比例之外需要个人承担的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这就意味着,对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和相关机构进行结算。而对于超出报销范围或者报销比例之后的费用,就需要个人进行承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费。 在实际就医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会对参保人员的费用进行区分,能报销的部分直接走医保报销流程,不能报销的部分则由个人支付。所以,在定点之后,报销后进行自费是完全符合规定的,也是常见的操作方式。这样既保障了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的权益,也明确了个人在医疗费用支付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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