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未经同意盗刷我的信用卡且拒不还款,我能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吗?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前夫离婚已有半年,近期查信用卡账单时发现,他在离婚后偷偷用我的信用卡刷了近三万元,用于购买电子产品和旅游消费。我发现后立即联系他,他承认是自己刷的,但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还款。现在银行催我偿还这笔账单,我担心影响个人征信,却又不愿替他承担这笔非本人消费的债务。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通过报警或起诉的方式追回这笔钱?需要准备哪些关键证据呢?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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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未经你同意盗刷信用卡的行为,既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也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这里的“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未经持卡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持卡人名义使用信用卡的情形。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有权要求前夫返还被盗刷款项并赔偿损失。
实际操作中,你可采取以下步骤:首先,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信用卡交易记录、与前夫的沟通记录(如承认盗刷的聊天或录音)、离婚证明等证据,请求立案侦查。其次,联系发卡银行说明情况,申请暂停还款并协助调查,避免逾期影响征信。若公安机关未立案或前夫仍拒不还款,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盗刷款项及利息损失。过程中务必保存好所有证据,如账单、流水、沟通记录、报警回执等,这些是维护权益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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