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被抓查转账记录叫我去,我可以不去吗?
有个小姐被抓了,警方查转账记录后叫我去配合调查。我有点害怕,也不知道去了会怎样,不想去又担心会有法律后果。我想知道我到底可不可以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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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不去的。在我国,公民有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案件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如果警方要求您去配合调查转账记录,这意味着您可能是案件的证人,您提供的信息对于案件的侦破和事实的查明可能具有重要作用。若您拒绝配合,警方有权采取一定的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当警方通知您去配合调查时,最好积极配合。去了之后,您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情况就好。如果您确实对相关情况一无所知,只是有转账记录,那也如实向警方说明,积极配合有助于快速澄清事实,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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