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200块钱可以报警吗,警察会受理吗?
我今天出门逛街,遇到有人说自己钱包丢了,要借200块钱坐车回家,还留了电话说到家就还我。结果我把钱给了他,之后打电话就打不通了,感觉自己被骗了。我想知道这200块钱虽然不多,但我能报警吗,警察会不会受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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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被骗了200块钱是可以报警的。报警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当个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时,无论金额大小,都有权利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不过,关于警察是否会受理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说。在我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所以,从程序上,警察会接受你的报警并记录相关情况。 然而,对于是否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处理,标准则有所不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一般来说,诈骗金额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才会以诈骗罪进行刑事立案侦查。200元未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通常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但这并不意味着报警就没有意义。即使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也可能会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警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实施诈骗行为的人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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