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我打算租套房子,朋友说最好签书面合同,可房东觉得口头约定就行。我有点担心之后出问题没保障,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房屋租赁是不是一定要签书面合同呢?不签会有啥后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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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租赁中,签订书面合同并非是强制的,但法律鼓励大家签订书面合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限达到六个月以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这是因为书面合同可以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房屋的使用范围、维修责任,租赁期限的起止日期等重要内容。这样一来,在租赁期间如果双方发生纠纷,书面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举个例子,如果房东突然要涨租金,而租客认为按照之前约定不应涨,此时有书面合同就可以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处理。若没有书面合同,就可能出现双方各执一词,难以举证的情况。其次,对于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情况,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口头协议也是有效的。不过,口头协议存在一定风险,因为口说无凭,一旦双方对某些事项的理解产生分歧,很难证明当初的约定内容。所以,即便租赁期限较短,签订书面合同也是更稳妥的做法。综上所述,虽然法律没有绝对要求所有的房屋租赁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房屋租赁时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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