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可以不理会第三方行使的代位权吗?

我遇到了个事儿,有个第三方说要对我行使代位权。我不太懂这是啥意思,也不想搭理他们。我就想知道,在《民法典》里,我可以直接不理会第三方行使的代位权吗?我担心不理会会有啥法律后果,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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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是否可以不理会第三方行使的代位权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代位权的概念。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相对人的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从法律规定来看,是不可以不理会第三方行使的代位权的。当第三方(债权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如果你作为债务人的相对人不理会,可能会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 首先,债权人会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代位权。一旦法院受理并经过审理认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成立,法院会判决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相对人不理会,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相对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相对人的财产等。 其次,不理会代位权还可能导致相对人承担额外的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但如果相对人故意不配合,导致费用增加,增加的部分可能需要相对人自行承担。 最后,从法律程序上来说,相对人有权利对债权人的代位权主张进行抗辩。相对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债权人的代位权不成立或者存在其他问题。比如,相对人可以证明债务人并没有怠于行使其权利,或者债权人的债权并没有到期等。但这一切都需要在法律程序中进行,而不是通过不理会的方式来处理。 总之,在《民法典》框架下,不可以不理会第三方行使的代位权。相对人应该积极应对,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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