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违法建筑是否可以强拆?


在我国,违法建筑是有可能被强拆的,但强拆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违法建筑。违法建筑通常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这意味着,对于违法建筑,相关部门不能直接强拆。一般来说,首先会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认定,确定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后,会下达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建设或者自行拆除,就不会进行强拆。但如果当事人既不停止建设也不拆除,那么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等措施。 此外,《行政强制法》也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内容。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在实施强制拆除时,也有相应的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综上所述,我国对于违法建筑可以强拆,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