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跟医院打官司能打赢吗?
我之前在一家医院看病,结果治疗后身体状况更差了,我觉得是医院的问题。现在我想跟医院打官司,但又担心自己作为个人,打官司很难赢。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个人跟医院打官司到底有没有打赢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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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跟医院打官司是有可能打赢的,但这取决于多种因素。首先我们要明白医疗纠纷的概念,它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在这类纠纷中,核心问题往往是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在于其医疗行为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如果医院的行为符合这个规定,就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 在举证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也就是说,患者需要证明自己在该医院就诊以及受到了损害。若难以证明医院过错和因果关系,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所以,如果个人能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来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与自己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就会增加。此外,选择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也能提高胜诉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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