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去世后,若专户基金还有节余,能否继承?
我家有位职工亲属去世了,他的专户基金还有些节余。我不太清楚这部分节余在法律上能不能由家人继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看看我们有没有继承这笔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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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世后,如专户基金尚有节余,是否可以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专户基金的概念。专户基金是指为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专门资金账户,比如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这些专户基金一般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管理规定。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处理继承问题的重要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对于不同类型的专户基金,继承情况如下: ###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节余属于职工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职工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 ###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所以,企业年金专户中的节余,继承人也有权继承。 ### 其他专户基金 有些专户基金可能有特殊的规定,比如是为特定项目或特定条件设立的,如果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该基金不能继承,那么就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综上所述,职工去世后专户基金的节余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的,但具体要依据专户基金的性质和相关规定来确定。如果遇到专户基金继承的问题,建议先了解该基金的管理办法,并咨询相关部门,以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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