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否应为零时工缴纳养老保险?
我是在一家事业单位做零时工,工作有段时间了,单位一直没给我交养老保险。我不太清楚单位有没有这个义务,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事业单位需不需要为我们这些零时工缴纳养老保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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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事业单位通常需要为零时工缴纳养老保险。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零时工”这种表述,在法律上现在更多是被涵盖在劳动关系或者劳务关系之中。如果事业单位与零时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人单位自然包括事业单位,而劳动者也包含了所谓的“零时工”。当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不管工作时间长短、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满足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单位就不能逃避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责任。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主要看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动者是否提供有报酬的劳动且该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因素。举例来说,如果零时工需要遵守事业单位的考勤制度、工作安排等,按照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并且单位按月或者定期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很可能就构成了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若事业单位与零时工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一般情况下单位没有强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义务。劳务关系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基于劳务合同产生的一种合作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据合同约定来确定。但是,如果劳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单位要为零时工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单位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总之,事业单位是否要为零时工缴纳养老保险,关键在于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何种法律关系。如果认为自己符合劳动关系但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零时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单位依法缴纳;协商不成的,还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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