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到员工生育津贴后多少天应发放给员工?
我是一名刚休完产假的职场妈妈,单位已经收到了我的生育津贴,但一直没发给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收到生育津贴后,应该在多少天内发放给员工呢?我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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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 对于用人单位收到员工生育津贴后多少天发放给员工,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明确天数规定。不过,有些地方会出台相关的规定,对发放时间作出要求。 例如,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且用人单位或者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应当在收到拨付的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后及时支付给生育妇女。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具体天数,但强调了“及时支付”。 再如,广东省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这里也没有明确用人单位收到拨付费用后发放给员工的天数,但也强调了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垫付和费用处理。 如果当地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和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该在合理的时间内将生育津贴发放给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拖延发放,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发放。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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