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了财产却不赡养老人,是否可以剥夺其继承权?
我家有个亲戚,已经继承了老人的一部分财产,但他却对老人不管不顾,不尽赡养义务。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呢?我很担心老人的晚年生活,也觉得这种行为太过分了,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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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继承了财产却不赡养老人是否可以剥夺继承权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继承权以及赡养义务的基本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赡养义务则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责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其中,遗弃被继承人就包括有能力赡养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这种情况。 不过,判断是否能剥夺继承权并非简单的事情。如果继承人只是偶尔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或者有合理的客观原因无法履行赡养,可能不会被认定为丧失继承权。但如果继承人有能力赡养却长期对老人不管不顾,导致老人生活困难,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遗弃被继承人。 当出现继承了财产却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被继承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被继承人在世时,可以通过订立新的遗嘱,将遗产重新分配,减少或取消不赡养自己的继承人的份额。如果被继承人已经去世,其他继承人或者相关厉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法院会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继承了财产却不赡养老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情形下,是有可能被剥夺继承权的。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证据和法律程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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