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中保险公司能否成为被告?


在交通肇事罪中,保险公司能否成为被告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交通肇事罪和保险公司的角色。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而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主要是依据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成为被告的。当受害人向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时,如果肇事方购买了相应的保险,受害人通常会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该法律条文明确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责任,赋予了受害人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的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从这条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法院支持在交通肇事赔偿案件中,将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不过,保险公司成为被告是基于民事赔偿层面。交通肇事罪是刑事犯罪,保险公司并不会因为肇事人的犯罪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是实施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人。但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保险公司可以成为共同被告参与到赔偿问题的处理中。 综上所述,在交通肇事罪涉及的民事赔偿纠纷中,保险公司可以成为被告,这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