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开除员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国企工作,最近公司说要开除我。我想了解下,国企开除员工的话,到底是怎么赔偿的呢?我在这工作也有段时间了,不想自己的权益受损,希望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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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企开除员工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国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开除员工,比如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这种情况下国企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因为员工自身存在过错,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规或企业的规定,企业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员工多次旷工且不服从管理,企业就可以依据此条规定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 其次,若国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这种情况下国企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在国企工作了 3 年 5 个月,那么企业应支付 3.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如果国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正当理由随意开除员工,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国企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国企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原本应支付 3.5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现在要支付 7 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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