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合伙交的意向金是否可以退?


在探讨想合伙交的意向金是否可以退还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意向金的法律性质。意向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更像是一种在商业活动中常见的约定形式。从本质上讲,意向金是为了表达一方有合作的意向而支付的款项,其作用往往是在正式合同签订前锁定合作机会。 关于意向金能否退还,关键要看双方的约定以及具体的履行情况。如果双方在支付意向金时签订了相关协议,明确规定了意向金的性质和退还条件,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来执行。例如,协议中写明在特定情况下意向金不予退还,而支付方触发了该情况,那么可能就无法要求退还。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如果关于意向金的约定符合合同的形式和要件,那么它就受到法律的约束。 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意向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意向金因为没有这种法定的担保属性,在合作未能达成时,支付方通常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然而,如果收受意向金的一方能够证明因为支付方的原因遭受了损失,比如为了准备合作投入了一定成本,那么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要求支付方承担部分损失,相应地可能会扣除部分意向金。所以,在遇到想退还合伙意向金的情况时,建议先查看双方的约定,再根据具体情况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