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店内转让收取定金后又不想转让,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我有一家店打算转让,和对方谈好后收了定金。但现在我又不想转了,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挺担心的,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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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当店内转让收取定金后又不想转让,通常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店内转让交易中,收取定金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一个初步的约定,定金起到约束双方履行约定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店内转让的场景中,如果你作为收受定金的一方,现在不想转让店铺了,这就属于不履行约定的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你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定金的一方。比如对方给了你5000元定金,你不想转让后,就需要返还对方10000元。这种规定是为了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诚信性,让双方都能认真对待已经达成的约定。所以,在收取定金时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出现违约情况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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