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卖房子收了定金后悔了该怎么办?

我最近打算卖房子,收了买家的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又不太想卖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具体该怎么做呢?会不会面临很严重的后果?主要就是想了解我有哪些选择,以及每种选择可能带来的法律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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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卖房子收了定金后后悔了,一般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以尝试和买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要是双方能谈拢,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不用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了。打个比方,和买方坦诚说明不想卖的原因,要是买方理解,同意解除合同,这种方式对双方都比较好,后续也不会产生太多纠纷。 其次,如果买方不同意协商解除,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话,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除了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因卖方违约造成了其他损失,比如为买房做准备产生的费用等,卖方可能还需要赔偿这些损失。 总之,卖房子收了定金后后悔,要谨慎处理,尽量先和买方友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决定单方解除合同,就要做好承担违约责任的准备。 相关概念: 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和收受定金的一方约定,交付定金后,若出现约定情况,按定金规则处理。比如交付定金后,收受方违约要双倍返还;交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像这里卖方后悔不卖房,违反了卖房合同约定,就可能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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