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中是否可以追加利息?


在合同纠纷中,是否可以追加利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利息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资金占用损失的一种补偿形式。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当一方违约时需要支付利息,那么这种约定通常是有效的,守约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追加利息。这就好比两人事先说好,要是一方没按约定办事,就得额外给对方一定的利息作为惩罚和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所以合同中关于利息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但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的资金占用损失,守约方也有可能主张利息。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迟延支付货款,卖方就可能存在资金被占用无法正常周转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是否支持利息主张以及利息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 不过,要追加利息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的证据,以及因违约给自己造成资金占用损失的证据等。只有证据充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