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否能申请支付令?


在探讨居间合同是否可以申请支付令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支付令和居间合同。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通俗来讲,如果别人欠你钱,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就会要求对方在规定时间内还钱。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比如房产中介介绍买卖双方达成交易,签订的就是居间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这就意味着,当居间合同中存在一方应支付金钱报酬而未支付的情况,且满足上述两个条件时,是可以申请支付令的。 举例说明,如果居间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也因此与第三方签订了合同,但委托人却拒绝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且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同时支付令能够送达委托人,那么居间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法院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不过,如果在申请支付令的过程中,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此时债权人只能通过起诉等其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居间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支付令的,但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