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电影的钱确定能要回来吗?


投资电影的钱能否要回来,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投入资金以获取预期收益的行为。在电影投资中,投资者与电影项目方通常会签订投资合同,这是一种民事合同关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约束。《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如果投资电影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内,投资者需要自行承担投资失败的后果,这种情况下钱一般是难以要回来的。比如电影因为市场反响不佳、票房不理想等原因导致亏损,这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投资者是有可能要回投资款的。一是如果电影项目方存在欺诈行为。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项目方夸大电影的预期收益、隐瞒电影制作的真实情况等。二是如果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比如电影项目本身是违法违规的,或者合同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果投资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想要要回投资款,可以先与项目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投资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