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变更后发票还能否报销?
我公司前段时间变更了名称,但是最近收到了一些开的还是旧名称的发票。我不太确定这些发票还能不能拿来报销,也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公司名称变更后发票到底还能不能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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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后发票能否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相关的法律概念。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公司名称属于发票上的重要信息。当公司名称变更后,如果是在变更之前开具的以旧名称抬头的发票,通常是可以报销的。因为这些发票是在公司名称变更这个事实发生之前产生的,其业务真实发生,且符合当时开具发票的规定。只要该业务是公司真实的经营活动支出,并且发票本身是合法合规开具的,比如发票的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加盖了有效的发票专用章等,就具备报销的基础。但是,如果是公司名称变更之后,还开具旧名称抬头的发票,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能报销的。因为公司名称变更后,就应该使用新的公司名称开具发票。如果继续使用旧名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关于如实开具发票的要求。企业取得这样的发票,可能无法作为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和记账。另外,对于公司名称变更后旧名称发票报销的问题,企业还应该结合自身的财务制度来处理。有些企业可能会有更严格的规定,即使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报销的发票,也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流程。总之,公司名称变更后,旧名称发票是否能报销,关键在于发票开具的时间以及是否符合法律和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如果对具体的发票能否报销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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