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单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我拿到了一些行程单,不知道能不能用来抵扣进项税。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也不了解这方面的操作流程,就想问问行程单到底能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有没有什么条件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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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行程单能否抵扣进项税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行程单和进项税。行程单就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它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的一种单据,它是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而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根据相关规定,行程单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 燃油附加费)÷(1 + 9%)× 9%。 不过,要使用行程单抵扣进项税是有条件的。首先,行程必须是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如果是国际的行程单,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其次,行程单上需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等,只有这样才符合抵扣的要求。最后,企业需要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所以,只要满足上述条件,行程单就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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