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差旅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就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时支付的增值税,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等产生销项税时,可以将之前支付的进项税从销项税中扣除,从而减少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对于差旅费中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情形如下: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公式“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 + 燃油附加费)÷(1 + 9%)×9%”计算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公式“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9%)×9%”计算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公式“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3%)×3%”计算进项税额。 而差旅费中的住宿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的。但是,如果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住宿费,比如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的住宿费,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另外,差旅费中的餐饮服务,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可以抵扣进项税。这也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总之,差旅费能否抵扣进项税要根据具体的费用项目和相关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