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济南济阳的能在济南当地法院调解离婚吗

我是济南济阳的,现在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想通过法院调解这种方式。但不清楚我们能不能在济南当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想知道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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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济南济阳的能否在济南当地法院调解离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原则。一般来说,诉讼离婚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特殊情况的管辖:比如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等。 如果济南当地(除济阳外的其他区域)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那么是可以在济南当地法院进行调解离婚的;若既不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也不是其经常居住地,通常不可以在此法院调解离婚 。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的是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区域。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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