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给孩子后有抵押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离婚时把财产给了孩子,后来发现这部分财产有抵押。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要先解除抵押才能完全给到孩子吗?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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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离婚财产给孩子后还有抵押的情况,处理起来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则。 首先要明白,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债权人能实现债权,债务人或第三人把自己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到期不还钱,债权人就有权处理抵押财产来获得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在这种离婚财产给孩子但有抵押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应当先偿还债务后解除抵押,之后才能进行过户等相关操作。 比如,夫妻离婚把房子约定给孩子了,但房子之前有抵押。要是债务人没有按时还钱,或者出现了当初约定实现抵押权的情况,抵押权人就可以和抵押人商量,把抵押的房子折价,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房子,用得到的钱优先受偿。 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没有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而且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另外,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里明确财产给孩子,一方却私自将抵押财产处置,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但如果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手续时,合理地尽到了审查义务,并且不知道该财产已约定给孩子,那么这个抵押权是成立的,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概念: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善意第三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某种情况存在的、信赖该民事法律行为而进行了相应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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