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炎能否鉴定为工伤?


要判断角膜炎能否鉴定为工伤,我们需要先明确什么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对于角膜炎来说,如果它是因为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比如化学物质刺激、粉尘侵害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举个例子,如果是在化工企业工作,眼睛接触到了有害化学物质从而引发角膜炎,这就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这一认定条件。 然而,如果角膜炎是由于自身身体原因,与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没有直接关联,那么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比如员工本身就有眼部疾病史,即使在工作期间发病,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工伤。 当员工认为自己的角膜炎可能是工伤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认定。首先,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总之,角膜炎能否被鉴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与工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要经过法定的工伤认定程序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