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慎导致他人九级伤残,需要赔付多少钱?

我不小心导致别人九级伤残,心里特别慌,不知道具体得赔多少钱。想了解这个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出来的,都包含哪些赔偿项目,会不会因为地区不同或者其他因素有很大差别,希望能有个大概范围,让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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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慎导致他人九级伤残,赔偿金额的计算较为复杂,会因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如果是工伤情形: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 - 医疗费: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时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其次,如果是人身损害情形: - 医疗费:实报实销,涵盖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 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 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 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 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就业困难的一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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