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撤回吗,其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我之前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和公司协商后打算私了,就想把仲裁撤回来。但我不太清楚劳动仲裁到底能不能撤回,如果能撤回的话,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效果呢?希望懂的人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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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的。劳动仲裁撤回指的是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申请人主动向仲裁机构提出不再继续该仲裁程序的请求。简单来说,就是申请人不想再通过仲裁来解决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了。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仲裁处理结果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这明确赋予了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 撤回劳动仲裁申请会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从程序上看,一旦撤回申请,仲裁程序就会终结。也就是说,仲裁机构不再对该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这就好比一场比赛,申请人中途退出,比赛就停止了。 在实体权利方面,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并不意味着其丧失了再次申请仲裁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则,申请人是可以再次申请仲裁的。不过,再次申请仲裁时,仲裁机构仍然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仲裁机构会再次受理案件;如果不符合,可能就不会受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这种情况下的撤回,同样会导致仲裁程序终结,但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时,可能会面临更严格的审查。此外,如果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目的,仲裁机构可能会对再次申请的处理更加谨慎。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可以撤回,其法律效果主要体现在程序终结和实体权利的后续行使上。申请人在决定是否撤回仲裁申请时,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权益和后续可能面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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