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

我最近和公司签劳动合同,里面有一条违约金的条款。我不太清楚在劳动合同里到底能不能约定违约金,这样的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担心自己签了之后会有不必要的麻烦,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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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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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其是否可以约定以及约定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违约金与一般民事合同违约金的不同。在一般的民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通常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违约金条款就是有效的。然而,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涉及到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用人管理等多方面因素,所以法律对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进行了严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并支付了费用,那么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和相应的违约金。例如,公司花费5万元为员工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3年的服务期,员工在服务期未满就离职,那么公司有权按照约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尚未履行的服务期所对应的培训费用分摊部分。 另外,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表明,当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时,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和违约金。比如,员工在一家科技公司工作,接触到了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公司与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在员工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员工不能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同时公司会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果员工违反了这个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在其他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是无效的。比如,有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提前离职就要支付高额违约金,这种约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并非完全不能约定违约金,但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违约金的约定才是有效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了解这些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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