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与地上房屋是否能构成相邻关系?
我有一块土地,上面建了房屋。最近和邻居在使用土地和房屋时 产生了矛盾,想知道土地和地上的房屋能不能构成相邻关系,这种关系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我该如何处理相关的矛盾和纠纷。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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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邻居之间在使用自己不动产的时候,不能妨碍到对方合理使用不动产。
从法律角度看,土地与地上房屋是有可能构成相邻关系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这是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
土地和地上房屋都属于不动产范畴。土地是房屋存在的基础,房屋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当土地的使用与地上房屋的使用相互影响时,就可能产生相邻关系。比如,土地的排水可能会影响到相邻房屋的安全,或者房屋的建造可能会影响到相邻土地的通行等。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土地与地上房屋是否构成相邻关系,主要看是否存在相互毗邻的事实,以及一方的使用行为是否对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影响。如果一方在使用土地或房屋时,给相邻方造成了妨碍或者损失,相邻方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例如,甲的土地与乙的房屋相邻,甲在自己土地上挖了一个很深的坑,导致乙的房屋地基出现裂缝,存在安全隐患。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了相邻关系纠纷,乙有权要求甲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如填平坑洞等。
当遇到土地与地上房屋相邻关系 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组织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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