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可以用两个人的名字办理吗?
我和朋友一起买了块地,想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都写在土地证上。但不清楚这样做符不符合规定,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想问下法律上允不允许土地证用两个人的名字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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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证是可以用两个人的名字办理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被称作共有。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为土地证可以登记在两个人名下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如果要办理两个人名字的土地证,一般需要双方共同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比如申请书、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等。在申请时,需要明确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若为按份共有,还需明确各自所占的份额。在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就会将两人的名字登记在土地证上。这样做可以保障共有人对土地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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