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还能不能要回来?
我家之前有块地,之前给别人种了,后来土地确权到对方名下了。现在我想把这块地要回来,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所以想了解一下土地确权后还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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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相关部门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之后,能不能把土地要回来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如果是因为土地流转,在流转期限内,土地的经营权已经转移给了受让方,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能随意要回土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想要提前收回土地,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可能需要赔偿受让方的经济损失等。 要是存在土地确权错误的情况,比如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失误或者有证据证明土地权属存在争议等。那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如果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在这种情况下,经过法定程序是有可能把土地要回来的。 此外,如果土地是被他人非法占有并完成了确权,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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