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没立前律师能不能见当事人?


在案子没立前,律师能否会见当事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的情况。在刑事案件中,案子没立意味着还处于立案前的初查阶段。对于非羁押的当事人,也就是没有被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当事人,律师是可以会见的。这是因为当事人享有自主决定是否与律师沟通并寻求法律帮助的权利,这是基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例如,张三遇到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但警方还未立案,张三主动联系律师,律师当然可以和张三见面,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然而,如果当事人处于羁押状态,在案子没立前,情况就比较复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立案前的初查阶段,如果当事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通常律师是不能会见的。因为此时案件还未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侦查机关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律师会见会有一定限制。 接下来看看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案子没立前,律师完全可以会见当事人。因为民事案件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以及与律师进行沟通。比如,李四和王五发生了合同纠纷,在准备去法院立案之前,李四聘请了律师,律师可以和李四见面,详细了解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为后续可能的诉讼做准备。 对于行政案件,在立案前律师同样可以会见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时,在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之前,有权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行政行为的具体情况、收集相关证据等。 综上所述,在案子没立前,对于非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刑事案件中非羁押的当事人,律师一般可以会见;而对于刑事案件中处于羁押状态的当事人,在立案前通常律师不能会见,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