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否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
我有个官司胜诉了,对方一直不还钱成了被执行人。我想知道,我的律师能不能去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情况呢?我不太清楚律师在这方面有什么权限,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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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律师是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的,但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调查主体和调查目的。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执行案件时,为了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权利也有必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其中就包括房产情况。这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保障司法裁判的有效执行。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属于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所以律师可以依法进行调查。 具体的调查方式有多种。一种方式是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房产登记部门申请查询被执行人的房产信息。房产登记部门在核实律师身份和相关手续后,一般会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房产登记资料。另一种方式是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令。在某些情况下,房产登记部门可能要求律师持有人民法院的调查令才提供房产信息。此时,律师可以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有必要的,会签发调查令,律师持调查令去查询房产信息。 不过,律师在调查过程中也需要遵守相关的保密义务。对于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执行人的隐私、商业秘密等信息,律师不得泄露,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律师在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是可以调查被执行人的房产的,这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裁判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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