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后律师还能会见当事人吗?
我家里人涉及一起刑事案件,现在已经开庭了。我想请个律师去会见他,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可又不确定开庭后律师还能不能会见。所以想问问,在刑事案件开庭之后,律师是不是还可以去会见当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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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开庭之后,律师通常是可以会见当事人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了解律师会见权这个概念。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法所享有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这是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项基本诉讼权利,它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作用提供了重要的保障。通俗来讲,就是律师有权利去和被关押的当事人见面交流,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 从法律依据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就明确赋予了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并且并没有限定这个权利只能在开庭前行使。也就是说,在刑事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包括开庭之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律师都可以会见当事人。 其次,开庭后律师会见当事人有其重要意义。一方面,律师可以通过会见了解当事人对庭审情况的感受和想法,包括对证据的看法、对审判程序的意见等,以便为后续可能的上诉等程序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律师可以在会见中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因为开庭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律师的沟通和安慰能够帮助当事人保持良好的心态。 不过,律师会见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来说,律师需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前往羁押场所进行会见。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况,可能还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开庭后律师通常是可以会见当事人的,这不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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