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是否能够进行租赁?
我有一项留置权,现在有人想从我这里租赁这个留置权,我不太确定这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留置权到底能不能租赁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 这个问题。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设立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留置权是不可以租赁的。首先,留置权具有从属性,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权利。也就是说,留置权的存在依赖于主债权,如果主债权不存在了,留置权也就随之消灭。它不能脱离主债权而单独存在,更不能像一般的财产那样进行租赁。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里强调的是债权人基于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以及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这两个条件而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并没有赋予债权人将留置权进行租赁的权利。
再者,留置权设立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若允许留置权租赁,可能会导致留置权被滥用,破坏担保物权制度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违背了留置权制度设立的初衷。所以,综合来看,留置权是不可以租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