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人可以登记遗嘱吗?
我想提前把自己的财产分配好,立下遗嘱。但不知道像我这种还活着的人能不能去登记遗嘱,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活人到底可不可以登记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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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活人是可以订立遗嘱的,不过“登记遗嘱”并非准确的法律术语,通常所说的应该是订立并保管遗嘱。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及安排相关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也就是说,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活人,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订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财产。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另外,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人们可以选择将遗嘱交由专业机构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进行保管。这些专业机构有完善的保管制度和流程,能够保证遗嘱的安全。综上所述,活人不仅可以订立遗嘱,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对遗嘱进行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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