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监视居住是多少条法律规定的?


在2024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主要在第六章“强制措施”部分。其中涉及监视居住的具体法条有多处。 首先,第七十四条规定了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该条指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这里所说的监视居住,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范围,让其在指定的居住场所内生活,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其次,第七十五条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执行场所和方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这一条是为了规范监视居住的执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有其他相关条款对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等内容做了规定。比如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而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是为了防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当限制,保障他们的人身自由权利。总之,《刑事诉讼法》中关于监视居住的规定,是为了在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