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对孩子不管,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和妻子结婚几年有了孩子,但她对孩子基本不管不顾,家里的事也很少操心。我觉得这样的婚姻让我压力很大,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向法院提出离婚,法律上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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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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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女方对孩子不管不顾时,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离婚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只要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就有权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这是法律赋予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自主选择权。 其次,判断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对孩子不管的这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是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夫妻感情状况。比如,女方长期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家庭事务也不管不问,导致夫妻之间矛盾不断,家庭关系紧张,影响到夫妻之间的感情,使得夫妻关系难以维持,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可能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再者,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男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男方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女方存在对孩子不管的事实,以及这种行为对夫妻感情造成的实质性影响。证据可以包括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孩子的相关情况说明等。只有有了足够的证据,法院才能更加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做出合理的判决。 另外,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还会涉及到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关于子女抚养,由于女方对孩子不管,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法院一般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同时女方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作为在家庭中承担更多抚养责任的一方,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的照顾。 总之,当女方对孩子不管时,男方有权利提出离婚。但最终能否成功离婚,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男方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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