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放弃抚养权,男方可以把孩子送人吗?
我是孩子爸爸,孩子妈妈放弃了抚养权。最近我生活上遇到很大困难,实在没精力和能力抚养孩子,就想把孩子送人。但又不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下在女方放弃抚养权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把孩子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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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使女方放弃抚养权,男方通常也不可以随意把孩子送人。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权和送养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而送养权涉及到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这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想要送养孩子,必须要满足“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个条件。 并且,法律还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虽然女方放弃了抚养权,但这并不等同于她丧失了对孩子送养的相关权利。所以,男方不能擅自将孩子送人,需要和女方共同协商送养事宜。 如果男方未经法定程序和女方同意就将孩子送人,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因为这侵犯了女方的亲权以及孩子被合法抚养的权利。一旦被发现,相关部门可能会依法撤销送养行为,将孩子带回原来的家庭关系中。同时,随意送养孩子还可能会使孩子面临不稳定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男方若确实存在困难无法抚养孩子,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与女方协商并遵循法律规定的送养程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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