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是否可以退税?
我是一家生产企业的负责人,我们企业有外购产品出口的业务。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办理出口退税,也不清楚相关的政策规定是怎样的。想了解下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到底可不可以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展开


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是否可以退税,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简单来说,就是让出口的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对于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如果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条件,是可以办理出口退税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的规定,视同自产货物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二是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三是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四是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等。 然而,如果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条件,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出口退税的。所以,生产企业在遇到外购产品出口业务时,要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标准,以确定能否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